2026 – 07 – 29 QT 以西結書 33:1~9

以西結書 33:1~9
33:1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:
33:2 「人子啊,你要告訴本國的子民說:我使刀劍臨到哪一國,那一國的民從他們中間選立一人為守望的。
33:3 他見刀劍臨到那地,若吹角警戒眾民,
33:4 凡聽見角聲不受警戒的,刀劍若來除滅了他,他的罪(原文是血)就必歸到自己的頭上。
33:5 他聽見角聲,不受警戒,他的罪必歸到自己的身上;他若受警戒,便是救了自己的性命。
33:6 倘若守望的人見刀劍臨到,不吹角,以致民不受警戒,刀劍來殺了他們中間的一個人,他雖然死在罪孽之中,我卻要向守望的人討他喪命的罪(原文是血)。
33:7 「人子啊,我照樣立你作以色列家守望的人。所以你要聽我口中的話,替我警戒他們。
33:8 我對惡人說:『惡人哪,你必要死!』你─以西結若不開口警戒惡人,使他離開所行的道,這惡人必死在罪孽之中,我卻要向你討他喪命的罪(原文是血)。
33:9 倘若你警戒惡人轉離所行的道,他仍不轉離,他必死在罪孽之中,你卻救自己脫離了罪。」
1. 經文誦讀
2. 今天默想經文
結 33:7 「人子啊,我照樣立你作以色列家守望的人。所以你要聽我口中的話,替我警戒他們。」
33:8 我對惡人說:「惡人哪,你必要死!」你─以西結若不開口警戒惡人,使他離開所行的道,這惡人必死在罪孽之中,我卻要向你討他喪命的罪。
3. 分享默想經文 經文背景:33章是以西結書全卷的樞紐。對列國的審判信息(25~32章)結束了,本章稍後(v21)將有逃難者帶來「城已攻破」的消息,先知的事奉從宣告審判轉入宣講復興(33~48章)。就在這個轉捩點上,神做的第一件事,是重申以西結的職分——守望者。這段話與先知蒙召之初的委任(3:16~21)遙相呼應:事奉的上半場以此開始,下半場也以此重新出發。信息變了,盼望來了,但職分的嚴肅性一絲一毫沒有減輕。
(1)v1~6 一開始神重申「守望者」的職分(參3:16~21)。古代城邑倚賴守望者,他站在城樓最高處,比所有人先看見刀劍臨近,唯一的任務就是「見刀劍臨到」便「吹角警戒」。他的責任的界線劃得極清楚:吹了角,人不聽而死,「罪必歸到自己的身上」(v5);不吹角,人在毫無防備中喪命,「我卻要向守望的人討他喪命的罪」(v6)。「討血」是極重的字眼(參創9:5):那人固然死在自己的罪孽中,但他的血要算在沉默者的帳上。這推翻了該隱式的推諉——「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?」(創4:9)重點是,守望者不必為別人的選擇負責,卻必須為自己的沉默負責;在生死攸關的事上,沉默從來不是中立,沉默就是失職。
v7「人子啊,我照樣立你作以色列家守望的人。所以你要聽我口中的話,替我警戒他們。」這節經文揭示「先知守望者」事奉的兩個關鍵。第一是「聽」:守望者開口之先必須先傾聽,「你要聽我口中的話」。他吹角不是憑血氣、判斷或情緒,而是忠實傳達神口中的話。不聽而亂吹的守望者比不吹更危險——或製造恐慌,或像假先知宣告虛假的平安:「他們輕輕忽忽地醫治我百姓的損傷,說:平安了!平安了!其實沒有平安。」(耶 6:14)作父母的、帶小組的、站講台的都當自問:我對人說的警戒與安慰,是出於神的話,還是出於我的意見?
第二是「替我」:警戒是代表神做的。既是替神,就當帶着神的心腸——「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,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」(33:11)。所以真正的警戒不是站在道德高地上定罪的痛快,而是含淚的挽回,「用愛心說誠實話」(弗4:15),「用百般的忍耐、各樣的教訓責備人、警戒人、勸勉人」(提後4:2)。愛裏的沉默不是溫柔,愛裏的誠實才是真溫柔。—參《網路解經資料》
(3)v8~9劃定成敗的界線:警戒了,對方仍不轉離,「他必死在罪孽之中,你卻救自己脫離了罪」。神沒有要求守望者「成功」,只要求他「忠心」(林前4:2);人的悔改是聖靈的工作與各人自己的責任,守望者只對「有沒有開口」交帳。保羅正是憑此對以弗所的長老說:「你們中間無論何人死亡,罪不在我身上,因為神的旨意,我並沒有一樣避諱不傳給你們的。」(徒20:26~27)而這職分最終指向那位最大的守望者——主耶穌。祂看見審判臨近,為耶路撒冷哀哭:「巴不得你在這日子知道關係你平安的事」(路19:42);祂吹了角,警戒了,且不止於警戒——守望者失職要償血,耶穌卻為聽見了仍不肯轉回的罪人流出自己的血。被這樣的主買贖的人,怎能對身邊走向危險的靈魂閉口呢?「人沒有傳道的,怎能聽見呢?」(羅10:14)
4. 今天的回應 最近在一間教會帶小組查經,查考到羅10:14~15「 然而,人未曾信他,怎能求他呢?未曾聽見他,怎能信他呢?沒有傳道的,怎能聽見呢?若沒有奉差遣,怎能傳道呢?如經上所記:「報福音、傳喜信的人,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﹗」我分享到今天我們基督徒傳福音、活出有主生命的見證,是每位基督徒的「大使命」,是無可拖諉的。但是一個人最終會得救,除了有人傳福音對外,還有另外二個要件,就是聖靈的感動,與當事人信心的接受—天時、地利、人和,三方面同時成就才有可能。而且通常傳福音不是一次,而是許多次,很多人一生聽見福音的機會很多,但什麼時候信主?通常是遇到生命的難處,經歷「人的盡頭,才是神的起頭」。所以傳福音不要氣餒,但是不傳的人,肯定有責任。另一個更怕的是,今天教會為了「業績」,我們傳錯了福音—另一種福音,是不會叫人得救的福音,這個絆倒人的罪更重!台灣教會雖然很努力傳福音,但整體信主比例卻正在下降,好像信主的人雖多,離棄主的人卻更多!求主憐憫!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