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 – 07 – 30 QT 以西結書 33:10~20

以西結書 33:10~20

33:10 「人子啊,你要對以色列家說:『你們常說:我們的過犯罪惡在我們身上,我們必因此消滅,怎能存活呢?』
33:11 你對他們說,主耶和華說: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,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,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。以色列家啊,你們轉回,轉回吧!離開惡道,何必死亡呢?
33:12 人子啊,你要對本國的人民說:義人的義,在犯罪之日不能救他;至於惡人的惡,在他轉離惡行之日也不能使他傾倒;義人在犯罪之日也不能因他的義存活。
33:13 我對義人說:『你必定存活!』他若倚靠他的義而作罪孽,他所行的義都不被記念。他必因所作的罪孽死亡。
33:14 再者,我對惡人說:『你必定死亡!』他若轉離他的罪,行正直與合理的事:
33:15 還人的當頭和所搶奪的,遵行生命的律例,不作罪孽,他必定存活,不致死亡。
33:16 他所犯的一切罪必不被記念。他行了正直與合理的事,必定存活。
33:17 「你本國的子民還說:『主的道不公平。』其實他們的道不公平。
33:18 義人轉離他的義而作罪孽,就必因此死亡。
33:19 惡人轉離他的惡,行正直與合理的事,就必因此存活。
33:20 你們還說:『主的道不公平。』以色列家啊,我必按你們各人所行的審判你們。」

1. 經文誦讀

2. 今天默想經文 結 33:11 你對他們說,主耶和華說: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,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,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。以色列家啊,你們轉回,轉回吧!離開惡道,何必死亡呢?

3. 分享默想經文 經文背景:耶路撒冷淪陷的消息,把被擄百姓從多年的自義與僥倖中震醒,卻又把他們摔進另一個深淵——絕望。他們哀嘆:「我們的過犯罪惡在我們身上,我們必因此消滅,怎能存活呢?」(v10)從前先知責備他們不肯認罪,如今他們認罪了,卻認到一個地步:認定神已棄絕、一切都太遲了。針對這種「罪疚式的絕望」,神給出全卷書中最溫柔懇切的回答,並且鄭重到一個地步——為此起誓。

(1)v10~11 神向被擄的以色列人發出急切呼籲,督促他們離開惡道以求存活。先前百姓常以這俗語形容自己的處境:「父親吃了酸葡萄,兒子的牙酸倒了。」(18:2)這反映出他們認定前途已經毫無盼望。百姓因自覺罪孽深重,便灰心地以為自己必因罪而滅亡,無法存活(v10)。就在絕望之際,神指著自己的永生起誓(v11)—《活潑的生命》

v11「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,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,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。以色列家啊,你們轉回,轉回吧!離開惡道,何必死亡呢?」細讀有三層驚人之處:
第一,神「起誓」。神的話本是句句真實,無需起誓;但「神願意為那承受應許的人格外顯明他的旨意是不更改的,就起誓為證」(來6:17)——怕絕望的罪人不敢相信祂的愛,神竟指着自己的永生發誓。

第二,誓言的內容顛覆了許多人心中的神:祂不是拿着鞭子等人犯錯的暴君;祂「願意萬人得救」(提前2:4),「不願有一人沉淪,乃願人人都悔改」(彼後3:9)。審判是祂「非常的工作」、「奇異的事」(賽28:21),罪人回轉才是祂的喜悅——耶穌說,一個罪人悔改,在天上的歡喜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更大(路15:7)。

第三,「轉回,轉回吧!」重複的呼喚,是父親站在門口向遠處浪子的喊聲,急切而心疼;「何必死亡呢?」是神的歎息:門開着,手伸着,你何必死呢?今天若有人被罪疚壓垮,覺得自己壞到神不會再要、失敗到不可能重來,這節起了誓的話就是神親口的回答:絕望是撒但的假福音,「轉回吧」才是神的真福音。—參《網路解經資料》

(2)v12~16 打破「功過總帳」式的信仰觀。
— 義人若倚靠昔日的義而犯罪,「他所行的義都不被記念」;
— 惡人若轉離罪惡、行正直與合理的事,「他所犯的一切罪必不被記念」。

這顯明神要的不是一本帳簿,而是關係的「現在式」。一方面,不能吃屬靈的老本:「他若倚靠他的義而作罪孽」(v13)正是資深信徒的試探——把年資、事奉、名聲當成放縱的底氣,像那個站着數算自己功德的法利賽人(路18:11~12)。保羅資歷最深,卻說「忘記背後,努力面前的,向着標竿直跑」(腓3:13~14)。另一方面,也不被過去鎖死:無論昨天何等不堪,今天轉回,神就真的不再記念——不是勉強忍住不提,而是「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,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」(來8:12),「東離西有多遠,他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」(詩103:12)。

v17~20百姓兩次抗議:「主的道不公平。」神反問:其實是你們的道不公平。但深想一層,這抗議竟歪打正着——恩典確實「不公平」。若是按照公平,人人都當死在罪中;福音卻叫只作了一小時工的得一樣的工錢(太20:12~15),叫臨終才回轉的強盜當天進樂園(路23:43)。而這「不公平」的背後藏着最深的公平:神能公義地不記念我們的罪,是因為罪已在十字架上被完全追討,「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,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」(羅3:26)。我們得的赦免是白白的,卻不是廉價的,是基督用命買的。所以信仰永遠是「今天」的事:昨天的得勝擔保不了今天,昨天的失敗也捆綁不了今天。「我們不致消滅,是出於耶和華諸般的慈愛;是因他的憐憫不致斷絕。每早晨,這都是新的。」(哀3:22~23)

4. 今天的回應 台灣一般的民間宗教是拜許多的偶像,當有人悔改信主之後,不知不覺很容易重蹈覆轍,把耶穌當成了「另一尊神明」在拜。過去跟偶像之間的「積功德」、「交換條件」、「討價還價」的方式仍然繼續傳承。讀聖經就是在打破這些錯誤與迷思,我們與神的關係,是支取上帝白白的「恩典與憐憫」!我們為神所擺上的一切,都是「甘心樂意」、「理所當然」、「信神與愛神的回應」,絕不是用來向神討價還價的本錢!如果要跟神談「公平」,最公平的做法,就是耶穌本來就不必死,上帝直接毀滅所有犯罪的世人,不就沒事了。耶穌為世人死,就是「最大的不公平」!跟神談公平,沒有一個人有資格,我們只能「坦然無懼」,來到神的施恩前,為要得憐恤、蒙恩惠,作我們隨時的幫助!